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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 星期
交通运输部印发实施意见
27项措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本报讯(全媒记者 沈尚)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11个领域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实施意见》,在优化交通装备结构方面,将重点推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建造和改造,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根据《港口岸电布局方案》,重点推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排放控制区、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

在调整运输结构方面,《意见》明确将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江海直达运输、甩挂运输、滚装运输、水水中转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及物流效率。到2020年,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多式联运货运量比2015年增长1.5倍。

《意见》提出,要打好柴油货车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加强柴油货车、船舶、港口和交通路域等污染防治,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的车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其中,要全面推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研究制定拓宽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推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运输船舶。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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