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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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

为了徽商母亲河的洁净


□ 全媒记者 鄢琦 记者 顾磊 通讯员 王岳

12月6日,冬日午后的阳光给人带来一丝暖意,记者来到了徽商母亲河——新安江边,在歙县深度旅游码头,游客们从旅游船上缓步上岸,有说有笑,几十艘船舶一个挨着一个整齐停靠在岸边,码头地面像水洗过似的,看不见一片纸屑,站在船舷边就能看见成群的小鱼在江面上游着。歙县海事处处长黄益军告诉记者,目前有这么好的环境,正是他们持续不断地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船舶污水上岸

刚刚送完旅客,“山水画廊28”号轮船长朱淦利就将船舶开到新安江船舶污水上岸收集点,接上专用管道,将船上的所有污水全部抽上岸,进入岸上污水沉淀池,污水收集点的工人在专门本子记录此次船舶排出的污水数量。

为实现新安江流域船舶污水“零排放”的目标,黄山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城管执法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黄山市船舶污染物处置联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歙县海事处迅速行动,召开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黄山市歙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歙县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街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负责协调、指导和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保障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落到实处。

为有效防止船舶污水对新安江水质影响,全面推进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歙县海事处于2017年5月份先行启动23艘旅游船舶,通过改造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实现新安江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目前,辖区内20艘旅游船舶已完成船舶防污染设备改造,并取得了《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要求船舶所有生活污水,包括厕所、洗浴间、厨房和餐饮等处所排放的废水,全部要进入改造后的船用生活污水收集柜,收集后的船舶污水要全部上岸处理,做到达标排放。为此,他们在岸上建设污水沉淀池、废油污水收集池、固废垃圾上岸收集点、新安江船舶污水上岸收集点等配套设施。目前船舶污水上岸工程已经实施并投入正常使用,有效防治船舶污水对辖区内水域的污染,保护好辖区内水域的生态环境。

联单督促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歙县海事处加强了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管。今年1月,该处组织召开水运企业负责人船舶污染专题会议,并下发了《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同时组织船员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填写的业务培训,保障联单制度的实施。并从当月起,统一使用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联单,并分类填写了船舶生活垃圾、固体垃圾、液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情况。

目前,辖区内42艘客运船舶的垃圾接收处置全部使用联单进行登记交接,同时与垃圾转动处置相关单位也签订了协议,确保船舶垃圾上岸后,能及时移交转运出去。据统计,至11月底,歙县海事处已向客运船舶发放接收处置联单共72册,已使用完毕的有40册,联单的存根按规定由所在船舶保存,以便备查。

歙县海事处还加强了对联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监管工作,加大船舶污染物联单使用情况检查力度,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联单制度落到实处。至11月底,该处共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联单综合检查32次,检查船舶90余艘,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辖区内未发现船舶非法倾倒、处置污染物情况,未发现船舶垃圾处置未使用联单的现象。

黄益军告诉记者,船舶防污染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他们将继续督促各单位落实船舶防污染工作,强化防污染监管,落实责任。大力改善通航水域环境,强化水路运输从业人员水环境保护意识,完善船舶水污染监管手段,提高船舶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歙县内河航运体系。

污物联合监管

8月份,由歙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农业、住建、城管、海事等有关部门对辖区船舶污染物处置开展联合现场检查。首先实地检查了新安江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点和船舶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和使用情况,随机抽查停泊的深渡港区的新威2号游船,对该船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和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联单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召开了船舶污染处置联席会议。要求各联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形成信息共享,适时开展联合监管,集中发力,形成合力,确保船舶污染物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和新安江水域“绿水常在”。

为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黄山市水污染工作方案》,歙县人民政府制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由歙县环保局牵头,乡镇政府、歙县建委(县城管局)、歙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歙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共同参与组成船舶污染物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领导组。船舶污染物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歙县环保局。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开展船舶污染物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活动前,由县环保局制定联合执法方案,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执法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各司其职。

还将由歙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针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等企业开展定期联合执法。重点检查船舶污染物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的落实,污染物处置档案的建立和违规处置船舶污染物等违规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内船舶污染物处置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联合执法领导组申请,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联合执法。船舶污染物处置联合监管成员单位要按照《黄山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监管有效联系,通过闭环监管措施,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实现无缝监管,防止出现船舶污染物的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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