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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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布
30个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已定


本报讯(全媒记者 魏鋆依)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并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枢纽经济增长极。其中,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有30个。

据悉,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规划》将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并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依托沿海、内河港口,对接国内国际航线和港口集疏运网络,实现水陆联运、水水中转有机衔接,主要为港口腹地及其辐射区域提供货物集散、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监管等物流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据了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天津、唐山、秦皇岛、沧州、大连、营口、上海、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宁波―舟山、芜湖、安庆、福州、厦门、九江、青岛、日照、烟台、武汉、宜昌、岳阳、广州、深圳、湛江、钦州―北海―防城港、洋浦、重庆、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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