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打捞清除“龙运5”轮等3艘沉船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管辖水域内的长江口南北近岸习惯航路、金山航道和江苏洋口港外近岸习惯航路水域存在三艘沉船,具体为:龙运5(概位:31°22.4′N/122°32.1′E,2006年11月18日沉没)、船名不详(概位:30°30.4′N/121°54.8′E,沉没时间不详)、先锋海1(概位:32°56.4′N/122°33.5′E,2005年11月14日沉没)。
上述三艘沉船已明显影响船舶航行安全,且存在污染海域的风险,需要尽快打捞清除。望各沉船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以及与各沉船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主动与上海海事局联系,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通告届满之日,仍未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的,且也未主动打捞清除的,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打捞清除。
特此通告。
联系人:娄新义,电话:021-66072820,传真:021-65072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