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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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 星期

台州开启小型“三无”船监管新格局


□ 全媒记者 陈俊杰 特约记者 吴樟强 通讯员 金杨帆

统一的蓝色编号标牌、配备齐全的救生设备、明晃晃的信号灯……4月15日,在温岭松门礁山港内小型船舶停靠处1号码头,记者看到了几十艘整齐靠泊的已“纳规”小型船舶。“之前温岭小型‘三无’船舶有1488艘,船舶安全管理不规范、事故频发,经过政府牵头综合整治,一部分拆解,一部分纳入规范管理,目前温岭由小型‘三无’船舶造成的安全事故大大减少。”台州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张文敏说。

温岭对小型“三无”船舶的治理,是台州综合施策,重拳整治小型“三无”船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台州海事局创新实践“3+1”执法模式,辖区“两船”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辖区“三无”运输船舶呈“增量归零、存量锐减”趋势。但随着海洋休闲旅游的兴起,辖区小型“三无”船,包括“三无”钓鱼船(艇)、“三无”海岛交通船、“三无”休闲摩托艇、港内交通船(过界船)等反弹明显,且这些小型“三无”船舶存在管理职责不清问题,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对于这一严峻形势,台州海事局推动台州市委市政府牵头,专门出台了《台州市联合清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同时通过纳规管理、推动地方立法等举措,构建起了“政府牵头、联合清剿、纳规长效”的黄金三角,开拓了小型“三无”船舶监管治理新格局。

政府牵头

由职责不清转向属地负责

清剿小型“三无”船舶,是一场吸取血泪教训之后的反思之战。“我们曾经做过统计,仅在2018年1月—10月这段时间,台州就发生小型‘三无’船险情4起,遇险10人,死亡4人。”张文敏表示,小型“三无”船的悲剧一再上演,不仅让百姓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和威胁,也为水上安全秩序敲响了警钟,对小型“三无”船的治理已迫在眉睫。

谋定而后动,则事半功倍。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台州海事部门经过前期摸排,基本摸清了“三无”船舶活动规律、来源、用途、所有人等基本情况。此后,经台州海事局推动,台州市政府出台《台州市联合清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重点解决了小型“三无”船管理职责不清问题,确立“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明确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沿海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同时,台州海事还推动将小型“三无”船舶监管纳入地方管理体系和目标考核范畴,统筹开展统一督查、异地交叉督查、清剿“回头看”等,层层压实责任,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将小型“三无”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海事监管信息纳入市级信用信息系统。该局还大力推进《台州市休闲船舶管理规定》立法工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小型休闲船舶的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要求不明等问题。

联合清剿

由单打独斗转向多元共治

2018年4月,随着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合清剿行动的展开,台州拉开了小型“三无”船舶整治的序幕。经过一年整治,联合清剿成效显著:共查扣小型“三无”船1274艘,拆解1017艘,立案3326起,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92人。

“小型‘三无’船的问题不是靠一家单打独斗就能解决的问题,必须要多部门联合治理,形成合力。”台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该局推动下,台州市在市级层面成立由海事、海洋渔业、海警、公安、港航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指挥部,沿海6个县市区成立相应联合执法组,负责现场联合执法的指挥协调和小型“三无”船舶的统一扣押拆解。

在联合指挥部的统筹之下,5家单位联合印发《台州市清剿“三无”船舶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形成市级“一周一联合”和县级“一周多联合”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执法队伍利剑出鞘,迅猛斩向了违法之手。

针对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和生产作业安全的小型“三无”船,台州坚决予以拆解,并对配合低标准船舶拆解的船东,积极提供转产培训、就业帮扶等服务。数据显示,台州已经依法拆解各类“三无”船1017艘,水上安全风险隐患大大降低。

纳规管理

由专项行动转向长效治理

“随着行动的深入开展,社会各界对于水上安全出行、经营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台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疏堵结合始终是台州海事推进小型“三无”船舶“治”与“管”的不变原则。“在充分尊重民生实际的基础之上,针对长期存在的生产生活所需的小型‘三无’船舶,以‘总量控制、减量核销’为目标,推动县市区政府统一实施纳规管理也是海事部门一直坚持和努力的方向。”

2018年5月,台州海事局牵头制定了《台州市“三无”船舶纳规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不同种类船舶的纳规要求和操作方法,台州沿海6个县市区也先后出台小型“三无”船舶纳规方案。

《意见》明确了“五定”原则,即“定船、定人、定区域、定时间、定制度”,通过对船况和船舶功能用途界定,对其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建档;确定船员和限定载客人数;根据船舶功能限定其活动的区域或航线,明确固定靠泊地点;并限制船舶在恶劣天气下航行;建立落实纳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等举措,做到对小型“三无”船舶家底清、情况明、管得住、制度全。

根据《意见》,台州还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沿海各地小型“三无”船存续实际,积极探索公司化管理、协会共管等多种管理手段。如椒江区65艘纳规船舶实现统一船名号、统一驾驶亭颜色、统一准入标准、统一协会管理、统一活动海域“五统一”管理;温岭市松门镇引导成立台州市海兴渔业公司,对全镇127艘纳规船舶实行公司化管理;玉环市坎门镇运用“建、并、分”三字诀,通过坎门渔民协会对124艘纳规船舶进行统一管理,并为入会船员购买意外险加强保障。

下一步,台州海事局将常态长效开展小型“三无”船舶清剿,对新进入台州辖区的不符合纳规要求的、纳规后超出“五定”要求的小型“三无”船舶坚决严查严打,督促各县(市、区)对所有纳规船舶安装船载AIS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和纳规管理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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