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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6日 星期

辽宁港口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批复


本报讯(全媒记者 樊雪菲)8月13日晚,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相继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辽宁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辽宁港口集团(大连港、营口港间接控股股东、锦州港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控的间接控股股东)1.1%股权无偿划转给招商局辽宁。

据悉,辽宁省国资委于2019年5月31日与招商局辽宁签署《关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划转前,辽宁省国资委持有辽港集团50.1%的股权。本次划转后,招商局辽宁将持有辽宁港口集团51%的股权,大连港和营口港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招商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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