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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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

催告通知书


No:深南山

海事强字[2019] 01 号

“金鑫”轮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机构于2019年8月23日作出的海事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No: 深南山 海事强字[2019] 01 号)决定,你尚未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催告如下:

你应在2019年10月30日前,按照本机构上述行政决定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义务。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构将依法:

□1、强制执行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在本催告三日后实施代履行

你对本催告有异议的,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山海事局

2019年10月25日

执法机关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山海事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二路)

执法机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_陈学平,联系电话:0755-26807781。传真:0755-2682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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