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深南山
海事强字[2019] 01 号
“金鑫”轮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机构于2019年8月23日作出的海事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No: 深南山 海事强字[2019] 01 号)决定,你尚未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催告如下:
你应在2019年10月30日前,按照本机构上述行政决定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义务。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构将依法:
□1、强制执行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在本催告三日后实施代履行
你对本催告有异议的,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山海事局
2019年10月25日
执法机关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山海事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二路)
执法机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_陈学平,联系电话:0755-26807781。传真:0755-2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