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 特约记者 胡华龙)1月8日,记者从2020年浙江海事局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以机制协同、标准统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主线,在辖区内先行推行相邻港口区域执法一体化、资源运用一体化、交通组织一体化,完成浙江沿海航路规划及浙北水域通航管理方案、核心港区交通组织一体化暂行办法,形成“三纵六横”航路规划格局,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实现一体化。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并执行船舶进出港计划共计5832条,其中虾峙门、条帚门两个主航道进港报告率达99.7%,30分钟内按时通过率达95.5%,船舶进出港效率显著提升。
会议透露,今年,浙江海事局将进一步完善重大战略服务保障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认真贯彻部海事局关于做好2020年长三角一体化协同推进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浙江海事局关于推进海事监管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区域资源,统一审核检查标准,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推广实施船舶“不停航办证”,有效便利船舶通行,为长三角海事监管一体化提供样板。在规费征稽、航运公司体系审核等方面探索长三角海事一体化发展。在其他海区推广核心港口交通组织一体化经验。
同时,服务浙江自贸区建设,助力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自贸区开放政策落地实施。推进江海联运、海河联运协同发展;推广实施船舶登记网上办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特定区域内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结果互认机制,简化特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口岸查验手续;拓展和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支持舟山加快船用保税燃油及LNG加注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