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龙辉 全媒记者 周佳玲
8月10日,宜宾烈日炎炎,最高温度达36℃,宜宾海事局翠屏海事处执法人员唐雄伟、邓旭川冒着酷暑高温,不顾汗水打湿后背,上甲板、下机舱,对6艘辖区停泊船舶开展了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3艘船舶燃油质量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持续保持对船舶污染水域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
宜宾地处万里长江第一城,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宜宾海事局全力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通过严格执法,堵住了污染物入江路径;通过耐心引导,疏通了污染物上岸渠道,该局用一抹耀眼的“海事蓝”,为长江增添了“绿”底色。
严执法“堵”违排
作为长江船舶防污染执法部门,宜宾海事局充分运用执法手段,重拳出击,保持治污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污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力。
一组数字最能说明问题:据统计,近30天,宜宾海事局辖区到港船舶461艘次,海事执法人员开展防污染专项检查150艘次,检查率达32.5%。“也就是说,到港船舶有接近1/3的可能性被实施防污染检查,强化检查力度,不仅有助于发现涉污违法行为,还能有效消除部分船员‘检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宜宾海事局通航处负责人陈杰说。
在提升检查频次的同时,宜宾海事执法人员也特别注重提高检查质量,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培训,运用“船舶防污染检查清单”,配备燃油快检仪等高科技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让防污染检查更“专”一点、更“深”一层。
对于发现涉污违法行为,宜宾海事局坚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6月份为例,宜宾海事局完成行政处罚7件,罚款59000元。平均每起涉污处罚金额超过8000元,单件处罚金额最高达30000元。同时摒弃“以罚代管,罚了不管”的模式,持续跟踪违法行为使之完成整改,加强对违法船舶、船员的教育,让涉污违法没有“下一次”。
一方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也实施有奖举报机制。宜宾海事局在加强船舶防污染检查的同时,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并发布了《宜宾海事局关于长江宜宾段实施船舶污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向到港船舶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鼓励举报涉污违法线索,并对船舶形成明确警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合力,进一步强化船舶“不敢污”的威慑力。
强引导“疏”渠道
“堵住污染物非法排放行为只是第一步,必须坚持堵疏结合,让船舶污染物有处可交,实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船舶污染问题。”陈杰介绍说。
宜宾海事局从推进污染物接收硬件建设、压实企业接收责任,监控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入手,有效疏通了船舶污染物上岸渠道。截至7月22日,宜宾海事局辖区共进港船舶422艘次,交付污染物184艘次,比例达44%,近一周交付比例为57%,船舶交付污染物比例稳步提升。
为了让船舶污染物有处可交,宜宾海事局还积极配合宜宾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接收设施“全覆盖”。数次走访码头单位,从建设方案制定、建设进度跟踪、项目竣工验收等多环节深度参与,确保了长江干线宜宾段全部3个码头按期完成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建设,彻底结束了长江宜宾段港口码头无法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历史。
有了接收设施,就不能让它们“晒太阳”,而是要确保码头单位、靠港船舶充分用起来。宜宾海事局督促港口企业主动向社会公众和船方作出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承诺,并设置公告牌主动公告服务承诺、接收联单申请指南等内容;与污染物转运、处置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污染物接收流程、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记录。五个手指握成拳,让企业进一步压实接收责任,实现码头污染物接收规范运行。
在具体实践中,是否真能规范运行?宜宾海事局给出了答案。该局大力推广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和信息平台,船舶、码头开始全部使用电子联单交付污染物,依托信息平台实施科技监管,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监控”。
“如果船舶长时间未交付污染物、码头污染物接收率明显低于合理值的,我们还会通过平台主动发送提示短信,实施跟踪检查,走访约谈,进一步保障污染物上岸渠道的畅通。”该局一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立制度“筑”堤坝
织就严丝合缝的“制度网”,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宜宾海事局坚持以点带面,抓住航运企业这个关键,压实港航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防污染管理制度,用制度筑牢堤坝,切断船员任何可能排放污染的机会。
该局以《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根本,积极宣传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严控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排放的通告》《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封舱管理的通告》,联合宜宾市交通运输、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发布《宜宾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宜宾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公告》,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层层细化明确船舶污染防治要求,让船舶防污染机制不断完善。
完善制度要求、形成监管合力之后,宜宾海事局还着力推动形成监管部门—企业—船舶—船员的防污染“责任链”,积极走访航运公司,督促指导辖区10家航运建立内部管理与考核机制,从企业层面建立防污染管理制度和涉污违法船舶、船员的责任追究制度,航运企业与船长等主要船员签订责任状78份,将防污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了每艘船舶、每名船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