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樊雪菲)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涉及24个水运相关改革事项,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根据《清单》,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直接取消“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取消“从事大陆与台湾间会上运输业务许可(初审)”。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乙级、丙级和机电专项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业绩、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清单》明确,对于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一方面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另一方面,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施、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在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方面,将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同时将压减审批时限。此外,还将优化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