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龙巍 通讯员 覃浩峰)12月25日,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联合珠江口相关拖轮公司和中交一航局等单位共同签署了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紧急救援合作协议,标志着该水域水上紧急救援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该机制的建立是为有效应对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内发生的船舶紧急情况,及时调动大桥附近水域拖轮及应急力量实施救援处置,消除船舶碰撞桥梁风险,保障大桥安全运营。
据介绍,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切实落实《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