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杨柳)1月11日,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由天津市港航局牵头组织、天津市商务局共同参与、天津港集团开发建设的“集装箱进口提货单电子化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至此,集装箱货物流转三大纸质单证(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均已实现电子化。
提货单作为收货人及其代理人提取货物的重要凭证,关系到提货权的转移和交接。据了解,全面实行提货单电子化,不仅能为数据流转提供全方位、多角度保障,而且在线业务授权、网上提箱预约、校验码无纸提箱等全程无纸化业务办理模式,大幅压减了业务环节,办单效率提高75%;同时,客户不再需要频繁往返于船公司、船代、码头、堆场的业务受理窗口之间,为相关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