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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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 星期
三部门联动
为在船船员接种疫苗提供“浙江方案”


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潘达)“之前我还在担心疫苗接种怎么办,这个方案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9月13日,一艘停靠温州港船舶上的船员对记者说。9月9日,温州海事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正式出台《温州港国内航行船舶在岗船员新冠疫苗接种操作方案》,为在船船员顺利接种疫苗提供了“浙江方案”。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由于上岸接种困难、船期与接种期难以衔接、与到港所在地疫苗接种工作部门无法取得联系、不熟悉接种疫苗预约流程等原因,疫苗接种成了船员迫切需求却又难以解决的问题。

在了解船员对于接种疫苗的实际需求后,浙江海事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各地推进浙江省国内航行船舶船员疫苗接种工作。温州海事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先行先试,开展国内到港船舶船员疫苗接种试点,开辟绿色通道,完成“雨田XX”“联顺XX”等5艘国内到港船舶的43名船员疫苗接种工作。此后,三部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发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国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合力推动出台在岗船员疫苗接种方案。

方案明确,海事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会作为船员疫苗接种的主管单位,负责接收、核实船员疫苗接种信息,督促指导港口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障船员接送车辆和进出港口的畅通,服务船员在港口码头就近指定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同时明确,船公司、船舶代理、船长、港口企业在船员信息报送、上下船、转运以及接种期间个人防护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与此同时,对疫苗接种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全过程实行政企联动、闭环管理。方案的出台,为在船船员疫苗接种提供了规范化、指导性的操作样本,将短效行为转变为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船员健康,维护船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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