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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
新修订《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10月起施行
适用范围增加停泊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


本报讯(全媒记者 孙丹妮)记者10月12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10月起,新修订的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简称《规范》)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规范》取消了2016版《规范》中涉及液化天然气码头及航道航行安全管理措施的相关条款,并结合调研反馈意见对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将进一步提高规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促进长江等内河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发展,提高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质量,推动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修订,《规范》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停泊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和浮式储存装置。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和浮式储存装置属于液化天然气水上移动储存终端,具有投产快速、可重复使用等优点,在国际上应用越来越广泛。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或浮式储存装置可新建,也可利用液化天然气船舶改造建设,其特性与液化天然气船舶类似。

此外,新修订《规范》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泊位长度设计的相关要求。本次修订收集、分析了国内外共50个已建、在建及设计中的液化天然气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数据,对液化天然气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作出了规定。同时,根据国内32个已建、在建及设计中的液化天然气码头统计数据,其中2个码头泊位长度超过1.3倍船长,其余的均介于1.0—1.3倍船长之间。由于液化天然气码头泊位长度在设计阶段通常需要采用系泊数模软件进行分析确定,结合现有运营液化天然气码头的实际泊位长度统计数据,本次修订规定液化天然气码头泊位长度可取1.0—1.3倍设计船长或装置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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