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杨柳 通讯员 周洁 薛稳山)记者12月13日从青岛海事法院获悉,经过多轮调解,该院于近日成功化解一起棘手的渔船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7月,孟某和管某达成渔船买卖协议,约定管某将“鲁青渔7XX6X”号渔船以12万元卖给孟某,同时明确管某负有协助孟某办理船舶年审的义务。可在今年初,管某明确表示不再履行该义务,在此情况下,孟某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管某赔偿损失。
记者了解到,提起诉讼之前,双方曾经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而且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还曾发生过激烈的言语和肢体冲突,让该案变得较为棘手。
青岛海事法院承办法官分析认为,孟某返还渔船、管某返还购船款,并扣除已经使用年限的折旧的解决方案,是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式。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协议解除渔船买卖合同,并对折旧金额达成一致。
现场能否顺利完成涉案渔船的交接是本案纠纷能否最终成功化解的关键。青岛海事法院承办法官表示,由于涉案渔船在第三方处实际经营使用,双方对船舶现状都不了解,对船舶属具的种类、数量仍有争议。为了确保交接过程顺利,青岛海事法院制定了完备的交接方案,并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性别,协调法警支队专门派出了包括女法警在内的警力配合监督双方的船舶交接。
在交接过程中,经营使用渔船的第三方以及孟某、管某对船况、船舶属具质量、渔网数量等发生争执,场面一度出现混乱。现场法警妥善应对,有力管控了局面。最终,双方就船舶现状完成交接并签署了相关文件,案件最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