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张亚蓓)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改扩建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树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新理念,将安全发展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以建立完善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手段,以落实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为保障,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为导向,全面构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新格局。
《意见》明确,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的行业指导,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管相关制度,采用调度提醒、专项督导、监督检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厘清工程建设各环节责任,保证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强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督、验收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推行工程建设“互联网+监管”,提高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工程技术管理、监督检查、交(竣)工验收和事故调查鉴定等全过程技术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全面落实工程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意见》还提出,完善工程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技术标准修订完善,加强先进建造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应用,全面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