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魏鋆依)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把握重点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枢纽改造等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
《指导意见》明确,严格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同时,定期开展项目运营评价,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规范开展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等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