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王晨飞 特约记者 王舜毕)1月29日,浙江海事局与宁波海事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签署《服务保障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共同行动方案》,对标交通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浙江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新定位新使命,共同落实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支持航运产业创新发展等重点举措,为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保驾护航。会议同时发布《2013—2023年浙江海事执法司法合作十大典型案事例》。
双方开展海事执法司法合作十年来,围绕船舶司法扣押与安全监管、海上救助清污费用索赔、涉海纠纷多元化解等事项,达成10方面50项合作共识。探索船员权益保障“浙江方案”,在台州设立首家“海上共享法庭”,2022年运行至今共调解拖欠船员工资、工伤费用等纠纷46起,涉案金额241.67万元,调解成功率超65%;开发全国首个船舶司法扣押在线办理平台,实现海事法院“零上门”扣船281艘次;发布全国首个司法扣押船舶安全管理意见,创新船舶代管人信用管理,实现扣押船舶台风季零失联、零事故;首创无主财产认定宣告方式化解权属不明碍航船处置难题,入选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协作办结全国海事法院首例海事刑事案件、首例海上危险作业罪案件,有力震慑海上违法犯罪,为浙江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提供了稳定安全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