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铭)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批复意见,三峡水库2018年175米试验性蓄水于9月10日正式启动。
对此,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积极应对,提前与国家防总、长江防总、三峡集团公司等单位沟通联系,跟踪掌握蓄水计划编制、批复等情况。接国家防总批复后,长航局及时向沿江有关省市港航管理部门、长航局所属相关单位进行转发,并对蓄水期间通航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按照总体部署,长江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安全监管手段,加大现场巡航力度,进一步强化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过闸船舶联动控制和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通信设施维护和保养,确保水上通航秩序良好。
长江航道部门要密切关注长江上游相关枢纽蓄水运行对三峡库区航道泥沙、水流条件等影响,及时掌握航道变化情况,做好航道演变观测与分析研究工作。同时,根据蓄水进程及时调整航标,确保其正常使用。据悉,航道部门已提前派遣疏浚船舶在重点水域驻守维护,确保航道畅通。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部门要加强蓄水期间船闸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适时调整三峡船闸运行方式,确保正常高效运行。要强化三峡坝区水域锚地、码头、港口、区间客渡船安全检查,及时调整航道标志和锚泊设施,做好待闸船舶停泊秩序管理,确保坝区通航安全有序。
长航公安部门要加强三峡坝区重点水域治安消防管理,充实现场警力配置,落实安保防范措施,确保水上治安秩序良好和社会安全稳定。
此外,长航局还要求重庆、湖北片区地质灾害水上现场指挥部妥善做好库区地质灾害水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水上安全预警和通航秩序维护,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及时处置。同时,要求沿江港航管理部门指导辖区港口和航运企业合理安排运输生产,做好蓄水期间港航设施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