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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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 星期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8月起实施


本报讯(全媒记者 孙丹妮)7月30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简称新版《规则》)将于2020年8月1日生效实施。新版《规则》对船长20米以上的国内航行海船的检验制度、安全和防污染技术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全面覆盖船舶种类,简化船舶检验要求,技术标准更加趋向科学合理。

新版《规则》坚持安全底线原则,结合航运发展和船舶检验实践要求,补充完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技术标准,增补海上作业自卸自吸砂船船型,优化客滚船系固要求,完善特殊构造船、敞口集装箱船、近海供应船等船舶的附加技术要求。

新版《规则》在现有国内航行海船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全面对接船舶水污染物、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和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在防止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空气污染等方面都采用行业最高标准,鼓励船舶节能减排,全面提升船舶环保水平。

在便利服务方面,新版《规则》将原19份船舶检验证书精简到4份,提高船舶检验整体效率。为加强旅游船安全技术水平,在兼顾游客旅游舒适性基础上,新版《规则》明确了旅游船人均观光区域甲板面积、游步甲板面积等的最低要求。

此外,新版《规则》鼓励新颖设计在船舶上的应用和推广,引入船舶替代设计方法并建立了审批程序,为船舶技术创新发展留出空间,有利于促进邮轮等高端船舶技术创新发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船舶技术法规是水上安全工作的基础,此次新版《规则》的出台有利于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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