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2月9日,福州市政府和福建省港口集团签订《推动丝路海港城建设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结合福州市政府的组织优势和省港口集团的专业化港口建设与运营优势,通过相互参股、盘整资源,推进福州港口高质量发展,打造江阴港集装箱枢纽港,优化整合罗源湾港口资源,科学调整马尾港功能。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支持省港口集团拓展港口建设与经营业务、加快推进合作开发江阴港区15—17#泊位、科学调整马尾港功能、优化整合罗源湾港区港口资源、倾斜支持做大集装箱规模等八个方面深化合作。福州市政府将支持省港口集团下属企业发挥港口主业优势,以控股方式与福州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合作开发江阴港区15—17#泊位,形成江阴港区集装箱泊位连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设集装箱枢纽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