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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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

台州椒江航运业迎政策礼包
单船补助最高350万元

本报讯(全媒记者 李佳婧 通讯员 陈浩伟)近日,记者从台州椒江区港航管理处获悉,《台州大陈岛航运集聚区运力补助办法(试行)》已于日前出台,决定在大陈岛区域建设航运集聚区,吸引优质航运企业及船舶入驻,推进大陈岛经济发展。

据悉,补助对象为经台州市、区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注册地为大陈镇、纳税关系在椒江、财务制度健全的航运企业,新建自有运力船舶或新购台州市以外的船舶;补助标准为对财务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航运企业,单船4万载重吨(含)以上散货船舶(船龄10年以内)、1万载重吨(含)以上油船及5000载重吨(含)以上一、二类化工品船舶(船龄10年以内)的,对净增吨位一次性给予50元/载重吨的补助,单船补助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同类型单船(船龄10—18年),对净增吨位一次性给予30元/载重吨的补助,单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目前,大陈航运集聚区已有企业9家共37艘船舶,总载重吨1251930.97吨。截至11月底,椒江辖区沿海船舶运力突破300万载重吨大关,达324.7万载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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