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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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 星期

宁波海事推行“非接触式”执法


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柴烨央 付一方)“金旭111轮,你船于9时25分在宁波江南道头至招宝山大桥水域,被水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的违法行为,请您收到本告知后及时到宁波海事局接受处理”。4月8日,“金旭111”船长何秀国带着了一条来自宁波海事局的违章信息提醒,完成了相关证据的查看核实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

原来,这是宁波海事局新的执法方式,从发现违章行为,到完成违章船舶识别、证据固化、当事人身份采集,再到违章信息提醒,全程以“非接触”的方式完成。

据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非接触式”违章案件查处是以“互联网+行政执法”为抓手,依托水上交通技术监控等设备,针对超速、超载、船舶进出港未报告等特定违章行为,实现案件查处全程与当事人“零接触”,证据采集固定全部“电子化”的又一创新模式。这一举措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海事行政执法的智能化程度,在提高违章行为发现力度的同时,强化了相关取证工作的客观性;另一方面着力破解了行政处罚程序复杂、证据冗杂等短板,全面引领海事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以往处理案件必须‘船舶—公司—海事—银行’等多次跑的复杂局面,为公司节省了大量的时间。”“金旭111轮”经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船务公司经营管理的船舶发生违章后,相关管理人员也能在最短时间内收到相关提示信息,对公司的整体安全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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