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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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 星期

武汉港区海事打造综合执法新格局


开栏的话: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围绕 “一条主线四个长江”发展战略,深化“平安长江”建设,长航局组织开展了“平安长江”创新案例征集活动,以宣传推广长江航运安全生产有关经验和做法,奋力书写交通强国水运篇长江章,不断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现从征集的案例中评选出8篇优秀案例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武汉港区海事打造综合执法新格局

□ 全媒记者 周佳玲 通讯员 张建明

盛夏之夜,武汉江滩散去了白日的燥热,多了一份独属于夜晚的清凉和热闹。江滩边霓虹闪闪,灯光璀璨;江面上游船如织,络绎不绝。

在一艘艘游船安全航行的背后,有这样一支身着白色制服的海事执法队伍,他们有的驻守在客流量较大的武汉关、粤汉等码头,镇定维持秩序;有的驻守在监控中心紧盯监控屏幕,一刻不敢松懈;有的随海巡艇出航为游船护航,直到夜深。这一切只为了让辖区内船舶安全航行,这支队伍就是武汉港区海事处的执法人员。

一年年,一日日,他们做好安全监管,护好水面清洁,他们以昂扬的姿态,将武汉港区海事处打造成长江航务管理局综合执法示范基地。

突出改革亮点

扩大改革效应

3月19日,长江航务管理局综合执法示范基地启动仪式在武汉港区海事处举行。仪式现场,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表示,要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落实改革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打造综合执法新高地,勇做改革“先行官”。自此,武汉港区海事处有了更高定位,也有了更大责任。

记者了解到,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两年多以来,在交通运输部、长航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顺利实现了长江海事统一执法的目标,形成了长江干线“海事执法、公安保障、技术支持”的水上联动执法模式。

2018年,为突出改革亮点,扩大改革效应,长江海事局组织开展水上综合执法示范区建设,并在长航局领导下进一步聚焦和升华,选取武汉港区海事处开展长航局综合执法示范基地建设,作为深化水上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抓手。

综合执法示范基地2019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由“一区六室一中心”构成:即一个党建文化区,综合执法研判室、案件调查室、违法行为处理室、证据保存室、综合执法设备保管室、警务室六个综合执法工作室,以及一个指挥分中心。

“五同”“五联”

保障辖区安全

综合执法示范基地投用以后,武汉港区海事处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在理论中创新,提出了“五同”和“五联”工作法,探索智慧监管模式,有力保障了辖区安全畅通。

武汉港区海事处推行“五同”工作方法,实现执法统一对外。

为有效履行航道、通信、运政现场执法职责,全面落实《水上综合执法工作规则》等制度,统一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武汉港区海事处率先推行“五同”工作法,即实行安全监管、污染防治、航道管理、通信秩序、运政检查等现场执法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记录、同检查、同考核,对违法行为一并调查、一并纠正、一并处罚。同时,全方位开展岗位培训,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实现了执法力量一支队伍、执法内容一张清单、执法记录一本台账,行政执法更加精简高效。

不仅如此,武汉港区海事处还创新出“五联”协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针对桥梁密集、两江交汇、渡运繁忙等安全监管任务重的辖区,武汉港区海事处积极落实《联动巡查工作机制》等配套制度,立足现场执法职责,探索建立了“五联”工作法:即通过与系统内外单位联席会议共商共谋、联系通报共建协作、联动巡查风险隐患、联防整治突出问题和联合办案凝聚合力,形成了“海事执法、公安保障、技术支持”执法整体联动模式,构建了与系统内外协同配合的管理格局,服务保障辖区平安畅通的能力显著增强。

同时,武汉港区海事处还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海事监管驶入了信息化快车道。

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借助航道管理和执法系统,实现了航道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和执法数据对接;通过指挥分中心电子巡航系统,实现对辖区重点水域、渡口码头、重点船舶远程实时监控;通过通信宽带集群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现场执法视频实时传输;通过无人机巡航,实现执法手段“空中协同”;通过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打造动静结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执法环境;通过共享区段航道、公安、海事CCTV数据,实现航道、航标、码头、船舶等监管要素的有效覆盖。

标准规范体系化

执法更公正文明

综合执法也需要有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执法站所。武汉港区海事处探索建立水上综合执法站所建设标准,全面完成了综合执法研判室、案件调查室、违法行为处理室、证据保存室、综合执法设备保管室、警务室和指挥分中心的 “六室一中心”建设。

此外,武汉港区海事处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四基四化”建设要求,梳理执法事项,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了现场检查、执法公示、信息通报、协同查处等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的规范透明、有章可循,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了长江航运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武汉港区海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综合执法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行,有效推动了武汉港区海事处综合执法效能的提升:一是实现了执法理念的突破,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了“大安全”理念,以高站位、大格局的思想切实履行水上综合执法职责;二是实现了执法模式的突破,完善了“权责一致、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构建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实现了监管水平的突破,优化了辖区执法资源配置,集中优势合力开展综合监管,维护航道资源、通信秩序、水上交通安全的效率同步提高;四是实现了服务能力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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